申办流程:
1、境外A公司在该行离岸部开立外币账户,存入外币资金或取得开证额度;境内B公司(须为三资企业)在该行国内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;
2、该行境内机构以离岸备用信用证担保作为保证条件,完成对境内B公司人民币贷款的额度审批;
3、境外A公司以100%保证金或使用开证额度,由招行离岸部开立以B公司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的境内分支机构为受益人的备用信用证。
4、收到上述备用信用证后,该行境内机构向境内B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。
业务流程:
1、境外A公司(备用信用证申请人)提交备用信用证申请;
2、该行总行离岸业务部开立备用信用证;
3、该商银行境内机构将人民币贷款发放给境内B公司(三资企业人民币贷款申请人)。
扩展资料:
备用信用证融资的应用领域: